学校代码:10543
地 址:湖南省岳阳市学院路 邮 编:414006
联系电话:0730-8640127、8648876 传 真:0730-8640244
学校网站:www.hnist.cn 电子邮件:hnistzsb@.163.com
一、学校简介
湖南理工学院是一所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省属普通本科高校,学校座落在国家历史文化名城、长江沿岸开放城市岳阳市南湖风景区,自然环境优美,人文底蕴深厚。学校校园面积2307亩,面向全国31个省(市)招生,现有在校学生23000多人(含独立学院)。学校践行“至善穷理”校训和“三个为本”办学理念,坚持实施“严格要求,严格管理”的治校方略,逐步形成了“严谨、和谐、求实、创新”的优良校风。
学校非常重视艺术教育工作,始终把培养高素质、具有创新精神的应用型人才作为人才培养的根本任务,2000年、2010年学校两次被评为“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先进单位”。
学校建设有功能齐全的音乐楼、美术楼。音乐楼电钢琴教室、多媒体音乐欣赏室、舞蹈练功房、MIDI音乐制作室等现代化音乐舞蹈教学设施一应俱全。美术楼集中国画工作室、油画工作室、水彩画工作室、平面设计工作室、环境艺术设计工作室、服装艺术设计工作室以及艺术与设计实践教学中心于一楼。学校还投资建设了高标准的摄影实验室、SGI工作站等实践教学设施。
美术学专业为国家一类特色专业、湖南省特色专业、湖南省重点专业;美术学系列课程教学团队为省级教学团队;美术教育实习基地为省级优秀实习基地;原艺术设计专业(现为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和环境设计专业)为湖南省特色专业;美术学院为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美术学(教师教育)本科专业课程改革试点单位。音乐学专业为湖南省重点专业、湖南省特色专业、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
美术学院与音乐学院师资队伍学科结构、学历结构、年龄结构良好,教学团队与科研团队建设成效优异。音乐学院现有教授5人,舞蹈客座教授4人,特聘俄籍教师5人。2004年舞蹈学专业与北京舞蹈学院编导系达成合作教学协议,舞蹈学专业编导系列课程由北京舞蹈学院的骨干教师担任主讲。美术学院现有教授7人,客座教授5人,特聘俄籍教师1人。
学校艺术类专业教学科研工作始终面向社会要求培养学生的艺术能力和艺术素养,尊重学生的个性发展,在人才培养工作上取得了丰硕的教研成果。“高师音乐教育专业实践课程体系的构建与探索”的成果获湖南省教学成果一等奖,“地方理工院校公共艺术素养教育的研究与实践”获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人民日报》、《中国教育报》和中央电视台等媒体对学校艺术教育作有全面报道,在全国产生了较大的反响。
近几年在全国大学生艺术节、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及全国性诸多音乐舞蹈美术设计大赛活动乃至国际艺术赛事当中,师生艺术表演与艺术创作获奖记录频繁。音乐学院2012年获湖南省高校第七届大学生基本功大赛团体一等奖、五项全能奖、歌唱与伴奏团体单项第一名;2013年获“湖南省首届普通高校音乐舞蹈本科专业学生技能比赛”一等奖3项,二等奖3项,三等奖2项,并获“优秀组织奖”。舞蹈《让座》2010年获 “全国荷花奖校园舞蹈大赛”铜奖,2012年获“全国第三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国家级二等奖;舞蹈《巴陵胜状》在“首届青年舞蹈节展演活动”中获得“黄河十佳作品”荣誉称号。声乐表演唱《渔歌调》2012年获全国第三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国家级二等奖;音乐学专业学生顾汉林2012年获第三届中俄艺术节文化活动暨金荷花国际艺术节比赛北京赛区一等奖,2013年获第九届中国音乐金钟奖湖南赛区选拔赛(声乐)美声唱法组铜奖,全国第三届高师声乐比赛美声唱法本科组一等奖,获2013年“湖南省首届普通高校音乐舞蹈本科专业学生技能比赛”一等奖。青年教师刘栋梁2010年获第一届国际歌剧比赛中国大陆南方选拔赛西洋歌剧组一等奖与香港总决赛西洋歌剧组二等奖。青年教师周力2011年获 “华乐之韵”首届中日韩国际二胡大赛总决赛青年专业A组铜奖;青年教师宋杨获全国第三届高师声乐比赛美声唱法教师组三等奖,青年教师李雷2013年获第五届国际华人艺术节(新加坡)国际华人钢琴大赛成人A组钢琴独奏金奖等等。
美术学院教师先后有75幅作品入选全国美展,29幅作品获国家级奖励,承担和完成国家课题7项,获国际设计发明金奖1项,获国家设计发明专利6项。同时美术学院学生有多幅作品入选国家级和省级美展,在全国大学生艺术节、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中,学生共获国家级奖项20项,其中一等奖6项、二等奖7项、三等奖7项。2009年在“全国第二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中,书法作品《行书条幅》、《篆书中堂》、国画作品《五月》、水彩画作品《轨迹》、设计作品《网络文明》等5件作品获一等奖;摄影作品《背离》获三等奖,获奖数居全国高校前列。2012年在“全国第三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中,书法作品《篆书》、水彩画作品《工业的记忆》又分获一二等奖。
二、招考省份及考点安排:
省份 |
考点 |
考试类别 |
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甘肃 |
兰州城市学院 |
美术类、音乐舞蹈类 |
1.21-1.22 |
1.24 |
江苏 |
江苏第二师范学院 |
美术类、音乐舞蹈类 |
2.9-2.10 |
2.11 |
广西 |
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
美术类 |
2.11-2.12 |
2.13 |
山西 |
太原师范学院 |
美术类 |
2.14-2.15 |
2.17 |
江西 |
江西科技师范大学 |
美术类、音乐舞蹈类 |
2.20-2.21 |
2.22 |
河北 |
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 |
美术类 |
2.23-2.24 |
2.26 |
音乐舞蹈类 |
2.23-2.24 |
2.25 |
||
安徽 |
安徽艺术职业学院 |
美术类、音乐舞蹈类 |
2.27-2.28 |
3.1 |
三、报名条件:
1、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条件,有一定专业基础的艺术类考生。
2、音乐学专业:要求考生五官端正、无生理缺陷,男生身高1.65米以上,女生身高1.55米以上。
3、舞蹈学专业: 要求考生仪表端庄、身体比例协调、无生理缺陷,男生身高1.68米以上,女生身高1.60米以上(专业成绩优秀者身高可适当降低)。
4、舞蹈表演专业:要求考生仪表端庄、身体比例协调、无生理缺陷,男生身高1.70米以上,女生身高1.62米以上(专业成绩优秀者身高可适当降低)。
5、美术类专业:要求考生无色盲、色弱。
四、报名办法:
1、我院组织的专业考试报名采取面报方式,相关考生在考试前1~2天到我院所设考点报名。
2、考生凭当地招办提供的艺术专业考试准考证报名。
3、所有考点只接受生源所在省考生报名,不接受跨省考生报名、考试。
五、招生计划
类别 |
专业名称 |
计划数 |
类别 |
专业名称 |
计划数 |
美术类 |
美术学(绘画) |
70 |
音乐舞蹈类 |
音乐学 |
190 |
视觉传达设计 |
100 |
舞蹈学 |
50 |
||
环境设计 |
100 |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50 |
舞蹈表演 |
40 |
各专业分省计划以当地招办公布的为准。
六、考试项目和要求:
1、美术类专业:
项目分值:素描50分,色彩50分,总分100分。
考试要求:素描限用铅笔或碳笔作画,色彩限用水粉或水彩作画。
2、音乐学专业:
项目分值:主专业70分、视唱练耳30分,总分100分。
考试要求:考生选择声乐、器乐中一项为主专业,以声乐为主专业的考生,须演唱中国或外国艺术歌曲一首;以器乐为主专业的考生,演奏乐曲一首(乐器自备),钢琴考生须加奏练习曲一首。
视唱练耳:含视唱、模唱、听辨单音、音程、和弦等。
3、舞蹈学专业:
项目分值:形体素质及基本功40分、舞蹈表演(自选)40分、即兴表演20分,总分100分。
考试要求:形体素质及基本功。
舞蹈表演(自选):芭蕾舞、民间舞、古典舞、现代舞任选一种。
即兴表演:(指定一分半钟音乐,听三遍)。
4、舞蹈表演专业:
项目分值:形象、身材比例50分、基本软开度及技巧20分、舞蹈表演(自选)20分、即兴表演10分,总分100分。
考试要求:⑴基本软开度。⑵技巧组合(跳、转、翻)。
舞蹈表演(自选):芭蕾舞、民间舞、古典舞、现代舞任选一种。
即兴表演:(指定一分半钟音乐,听三遍)。
七、成绩统计及合格证发放:
我校将于2014年4月1日在我校网站(www.hnist.cn)上公布所有报考生的专业成绩及各专业合格线,相关考生可以输入考生号或身份证号码查询本人成绩。
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按分省招生计划数1∶4的比例发放艺术专业考试合格证。合格证邮寄考生本人并上报相关省市高招办。
八、录取规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录取原则,在政治思想审查、体检、专业和文化成绩合格的条件下,按考生的文化与专业考试总成绩排队,根据考生报考专业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的考生。
2、考试总成绩计算:总成绩=文化成绩+专业成绩×6。
九、其他:
1、其余事项参照生源所在地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2、招生计划以生源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收费按湖南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