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我省2014年平行志愿录取工作安全、顺利,经黑龙江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研究决定,并报教育部备案,对两项高考加分项目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加分项目从2014年开始适用。
一、“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在高等学校调档分数线下降低10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调整为“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在高考文化课成绩的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二、“烈士子女考生在高等学校调档分数线下降低20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调整为“烈士子女考生在高考文化课成绩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