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专业和计划
学院名称 |
专业名称 |
招生省份 |
拟招生计划数 |
美术学院 |
1、美术学类(含美术学、绘画、雕塑) |
安徽、云南、山东、江苏、 |
85 |
2、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 |
安徽、云南、山东、江苏、 |
130 |
|
传媒学院 |
摄影 |
安徽、山东、江苏、河北 |
50 |
动画 |
安徽、山东、江苏、河北、福建 |
60 |
除安徽、江苏、江西外,其余省份均只招艺术文,不招艺术理。
各专业最终计划数以安徽省教育厅审批结果为准。
录取原则
1、艺术类专业文化成绩资格线由生源所在省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统一划定。除动画、摄影专业外,其他专业将视考试总体情况确定外语单科成绩分数线(原则上江苏省考生不低于40分,其他省考生不低于50分)。
2、录取原则: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即在思想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规定的我校所在批次的艺术类投档资格线、专业成绩达到我校专业合格线的情况下,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分数优先原则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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