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认省级招生部门组织的美术联考成绩
福建省、江苏省、山东省和广东省4个省(市、自治区)的考生,凭所在省份的美术联考成绩报考我校。
参加我校组织的美术类专业考试
辽宁、河北、安徽、湖南、湖北、广西6个省份已取得省级美术类专业统考合格的考生(不接受其他省份的考生参加专业校考),可按规定时间到指定考点现场参加专业课报名考试,不接受函报,不得跨省参加考试。
录取办法
在专业和文化考试成绩合格(文化考试成绩合格线按考生所在省份划定的相应批次美术类文化考试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的出档考生中,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和我校的专业考试成绩或省级统考专业成绩对应情况,折算成综合分择优录取。具体如下:
1.校考省份的录取办法
校考专业成绩排名在考点前5名的考生,文化课上线后按校考专业成绩排序录取,其他考生按综合分排序录取。
2.】取省统考省份的录取办法:按综合分排序录取。
3.综合分计算公式
综合分=考生文化成绩总分÷高考文化成绩满分×40+考生专业成绩总分÷专业成绩满分×60(考生专业成绩:校考的省份按校考专业成绩计算,其他省份按省级统考专业成绩计算)
录取结果经省市招生部门审批后,由我校签发《录取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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