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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广西大学艺术美术类招生录取原则

来源:广西大学    整理:华艺名教育    时间:2014-01-02

  录取原则

  考生须取得所在省联考合格证和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未组织联考省份的考生以我校专业考试为准),且文化成绩达到我校在生源所在地的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根据考生报考志愿,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具体录取原则为:

  美术设计类、音乐学、舞蹈学专业:不分文理科按综合分[综合分=(专业考试成绩/专业考试成绩满分)×60+(文化考试成绩/文化考试成绩满分)×40]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同等条件下文化分优先;

  戏剧影视文学、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不分文理科以专业考试成绩为基准择优录取,同等条件下文化分优先。

  如生源所在省招生政策有特殊规定则以该省政策为准。

  以上录取原则适用于广西区外的省份。

  相关文章链接:2014年广西大学艺术美术类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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