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 |
层次/科类 |
计划 |
学费 |
考试科目 |
招生 |
视觉传达设计 |
本 科 |
30 |
10000元/年 |
素描、色彩 |
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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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设计 |
本 科 |
30 |
10000元/年 |
素描、色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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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学 |
本 科 |
60 |
10000元/年 |
素描、色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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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 |
本 科 |
60 |
10000元/年 |
1.视唱练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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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学 |
本 科 |
40 |
10000元/年 |
1.自选表演:舞蹈剧目(舞种不限)一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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戏剧影视文学 |
本 科 |
60 |
10000元/年 |
文学写作、影视评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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播音与主持艺术 |
外省文理兼招,广西“文史+播音主持类” |
30 |
10000元/年 |
1.专业素质笔试 |
注:1.以上招生专业招生人数以广西教育厅公布为准。2.专业学费经物价部门批准,我校实行学分制收费,以上学费是预交一年的学费,学生入学后按所选的课程学分及其收费标准计算收取学费,多退少补。
录取原则
考生须取得所在省联考合格证和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未组织联考省份的考生以我校专业考试为准),且文化成绩达到我校在生源所在地的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根据考生报考志愿,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具体录取原则为:
美术设计类、音乐学、舞蹈学专业:不分文理科按综合分[综合分=(专业考试成绩/专业考试成绩满分)×60+(文化考试成绩/文化考试成绩满分)×40]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同等条件下文化分优先;
戏剧影视文学、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不分文理科以专业考试成绩为基准择优录取,同等条件下文化分优先。
如生源所在省招生政策有特殊规定则以该省政策为准。
以上录取原则适用于广西区外的省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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