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美术高考网
当前位置:首页 > 美术高考 > 录取规则 > 正文内容

长春工程学院招生网

 关注官方QQ空间 +我要加关注

2014年长春工程学院艺术美术类招生录取原则

来源:长春工程学院    整理:华艺名教育    时间:2013-12-30

  录取原则

  1、校考录取原则:对持有《长春工程学院2014年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的考生,且高考文化课成绩、专业加试总成绩、素描和色彩单科成绩分别达到所在省艺术类录取控制线和我校规定的分数线后,按综合分数采取专业级差的方式安排专业,择优录取。如综合分相同,优先录取素描成绩高的考生。其中综合分数=(校考加试成绩×60%)+(高考文化课成绩×40%),专业志愿级差顺序为3分、2分、1分。

  2、录取时文化课单科成绩均不设最低控制线。

  3、吉林省考生采用吉林省美术类统考成绩如果考生所在省在我校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外有特殊要求,我校按其规定实施。

  相关文章链接:2014年长春工程学院艺术美术类招生简章

更多关于吉林院校的资讯请进入吉林美术高考网查看
优秀 美术作品 推荐
更多热点信息推荐
热点关注
编辑推荐
网站简介 | 版权隐私 | 服务承诺 | 投稿说明 | 商务合作 | 联系我们 | 意见建议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3-2014 old.huayiming.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华艺名教育 版权所有
北京美术培训 全国免费咨询电话:400-6566-800 Email:info#huayiming.com(#号换成@) Baidu Sitemap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花家地街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1号楼
京ICP备12051237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