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方法
统考专业:考生报考我校音乐学等19个专业,须参加辽宁省统考。见下表:
我校招生专业与辽宁省统考成绩专业对照表
我校招生专业 |
辽宁省统考专业 |
||
专业 |
专业方向 |
专门化 |
|
美术学、动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中国画、绘画、公共艺术、雕塑、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数字媒体艺术 |
美术类 |
美术类 |
|
音乐学 |
音乐学 |
音乐教育 |
美声钢琴 |
民声钢琴 |
|||
音乐表演(美声方向) |
音乐表演 |
声乐演唱 |
美声 |
音乐表演(民声方向) |
音乐表演 |
声乐演唱 |
民声 |
音乐表演(钢琴方向) |
音乐表演 |
键盘演奏 |
钢琴 |
音乐表演(流行音乐演唱方向) |
音乐表演 |
声乐演唱 |
流行 |
音乐表演(流行音乐演奏方向) |
音乐表演 |
打击乐 |
流行打击乐 |
键盘演奏 |
流行键盘 |
||
双排键电子琴 |
|||
流行演奏 |
电贝司 |
||
吉他 |
|||
萨克斯 |
|||
音乐表演(西洋管弦乐方向) |
音乐表演 |
打击乐 |
古典打击乐 |
西洋管乐 |
长笛 |
||
长号 |
|||
大管 |
|||
大号 |
|||
单簧管 |
|||
古典萨克斯 |
|||
双簧管 |
|||
小号 |
|||
圆号 |
|||
西洋弦乐 |
大提琴 |
||
低音提琴 |
|||
小提琴 |
|||
中提琴 |
|||
音乐表演(中国乐器演奏方向) |
音乐表演 |
打击乐 |
民族打击乐 |
民族器乐 |
二胡 |
||
古筝 |
|||
柳琴 |
|||
琵琶 |
|||
笙 |
|||
唢呐 |
|||
扬琴 |
|||
中阮 |
|||
竹笛 |
|||
西洋弦乐 |
大提琴 |
||
低音提琴 |
|||
舞蹈表演、舞蹈学 |
舞蹈表演 |
芭蕾舞 |
|
中国古典舞 |
|||
中国民间舞 |
|||
舞蹈学 |
舞蹈教育 |
||
表演(戏剧与影视表演方向) |
表演 |
表演 |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
广播电视编导 |
广播电视编导 |
广播电视编导 |
|
音乐表演(戏曲器乐演奏方向) |
非省统考专业,需参加我校校考 |
||
表演(京剧表演方向) |
|||
表演(服装表演与设计方向) |
|||
表演(空中乘务方向) |
校考专业:考生报考我校表演(空中乘务、京剧表演、服装表演与设计)、音乐表演(戏曲器乐演奏)专业须参加我校校考。详见下表:
专业 |
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报名地点 |
考试地点 |
备注 |
音乐表演(戏曲器乐演奏) |
2014年2月27日-28日 |
2014年 |
沈阳师范大学大学生就业之家(实验中心二楼) |
沈阳师范大学 |
1、考生需本人携带身份证、辽宁省艺术类加试准考证,到现场报名。2、各专业具体考试地点请查看我校发放的准考证。 |
表演(京剧表演) |
|||||
表演(服装表演与设计) |
|||||
表演(空中乘务) |
2014年2月20日-21日 |
2014年 |
体检
报考我校表演(空中乘务)专业的考生,专业考试后还需参加我校体检,执行符合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发的《中国民用航空人员医学标准和体检合格证管理规则》(GGAR-67FS)中规定的体检标准。体检时间暂定为2月23日。如已经参加沈阳航空航天大学的体检并合格,提交体检合格证明材料(截止日期为3月10日),可以不用参加我校体检。
录取原则
◆音乐学专业、美术学专业、公共艺术专业:文化考试成绩在各省划定的艺术本科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以上;外语成绩60分以上;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综合成绩=专业成绩+文化成绩)。
◆音乐表演(钢琴、美声、民声、流行音乐演唱)专业、表演(京剧表演)专业、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动画专业、视觉传达设计专业、环境设计专业、产品设计专业、中国画专业、绘画专业、雕塑专业:文化考试成绩在各省划定的艺术本科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以上;按专业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音乐表演(流行音乐演奏、西洋管弦乐、戏曲器乐演奏、中国乐器演奏)专业:文化考试成绩在各省划定的艺术本科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以上;分乐器种类,按专业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表演(戏剧与影视表演)专业:文化考试成绩在各省划定的艺术本科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以上;分男女(河北省除外),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综合成绩=专业成绩×0.8+文化成绩×0.2)。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文化考试成绩在各省划定的艺术本科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以上;外语成绩60分以上;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综合成绩=专业成绩×0.7+文化成绩×0.3)。
◆表演(服装表演与设计)专业、舞蹈学专业、舞蹈表演专业、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文化考试成绩在各省划定的艺术本科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以上;分男女(河北省除外),按专业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表演(空中乘务)专业:文化考试成绩在各省划定的艺术本科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以上;分男女(理科不分男女),按专业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校考考试内容
◆音乐表演(戏曲器乐演奏)专业:弦乐满分(200);专业条件(10)、模唱(10)、视奏(10)、唱腔演奏(70)、曲牌演奏(100)。打击乐满分(200);专业条件(10)、模唱(20)、节奏(20)、演奏(150)。
◆表演(服装表演与设计)专业:满分(300);综合面试,此项满分100,只设合格线,成绩不计入总分;量体(120)、特长展示(60)、语言测试(40)【自我介绍、自备朗诵(散文、诗歌、故事、寓言任选其一)】、模特技巧(80)(造型协调感、步态节奏感)(考生自备泳装)。
◆表演(京剧表演)专业:满分(300);唱(60)、念(60)、做(40)、打(40)、戏曲片段(100)(不少于15分钟)。
◆表演(空中乘务)专业:满分(300);面试(240)(形体外观、风度举止、才艺展示、动作反应)、口试(60)(英语表达、汉语表达)(考生须准备夏季短装,不穿着高领服装、紧身裤、长统袜、长靴等,不化浓妆,不佩戴各种饰物。)
成绩公布
2014年4月10日前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上公布校考考试成绩,合格考生可在网上下载打印合格证,成绩不合格者,不再另行通知。
考生调档之后专业分配办法
◎提档比例按各省(市)有关招生政策执行;
◎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我校接收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
◎按专业志愿顺序和相关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按专业成绩录取的专业,如专业分数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按综合成绩录取的专业,如综合分数相同时,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重要提示
新生入学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发现与招生及学籍管理有关条例不符或徇私舞弊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联系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北大街253号
沈阳师范大学招生就业指导处(110034)
咨询电话:024-86574436 86592982 86592067(传真)
招生网址:沈阳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 http://zs.sy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