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大学是一所地方综合性大学,办学历史可追溯到近代著名爱国爱乡人士黄溯初先生1933年创办的温州师范学校,文化底蕴深厚,有着优良的办学传统。学校坐落于中国民营经济发祥地之一浙江温州。学校主校区位于温州高教园区,占地总面积2224亩,南眺罗山群峰,北蕴三垟湿地,山水灵秀与翰墨书香相得益彰,为莘莘学子修身治学之绝佳胜地。
学校校舍面积104.6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3085亿元,馆藏纸质图书225.3万册,非纸质图书151.6万册,各类中外文电子期刊和资料数据库56个。
学校下设17个学院(部),并举办瓯江学院、城市学院2个独立学院。现有全日制在校生30166人,专任教师1339人,其中教授176人、副教授401人,博士324人,硕士和博士生导师近300人。
学校以为本科教育为主,具有较强的研究生培养能力。现有一级、二级学科硕士点42个,有50个本科专业。依托区域经济优势,将创业教育贯穿于人才培养全过程,先后被确立为国家创业型人才培养温州模式创新实验区、全国创业教育示范院校和浙江省教师教育基地。
弘扬“厚培德本、深濬智源”的优良传统,秉承“求学问是、敢为人先”的校训精神,立足温州、服务浙江、面向全国,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创新精神、创业能力和社会责任感的高级应用型人才。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协同发展,自然科学、工程技术和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同步推进。重点发展面向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应用研究,努力建设具有鲜明地域特色、国内知名的教学研究型大学。
一、招生计划
科类 |
专业 |
培养 |
学制 |
招生 |
招生范围 |
艺术文理 |
音乐学(师范) |
本科 |
四年 |
30 |
浙江、江苏 |
艺术文理 |
音乐表演(声乐、器乐) |
本科 |
四年 |
60 |
浙江、江苏、安徽、湖南、河南 |
艺术文理 |
音乐表演(舞蹈) |
本科 |
四年 |
30 |
浙江、江苏、黑龙江、安徽、湖南、广西 |
注:1、具体招生计划以上级主管部门下达文件为准。
2、学费按浙价费【2007】313号文件收取。我校目前实施学分制收费,按照该标准预计音乐学专业每年学费7000元左右,音乐表演专业每年学费9000左右。
二、学院与专业介绍
温州大学音乐学院 温州大学坐落于美丽的沿海港口城市——浙江省温州市。温州古为瓯地,也称东瓯,冬无严寒,夏不酷热,山水江海交融,气候温润。这里商业发达,人杰地灵,文化底蕴深厚,孕育了缪天瑞、陈田鹤、潘怀素等一批引领中国近现代音乐文化潮流的杰出音乐家。音乐学院自1997年创建以来,深深植根于浙南这片人文沃土,浸染着浙南音乐文化的精魂,秉承“大音陶情,以乐教和”的精神,坚持以“厚基础、强能力、重人文”为指导,按照“能力本位”的办学思路,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形成了鲜明的办学特色。
音乐学院拥有“音乐与舞蹈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拥有音乐学、音乐表演2个本科专业。全日制在校生400余人(包括本科生、研究生)。现有教职工50余人,专任教师42人,其中教授8人,副教授18人,博士4名,硕士研究生导师9人。学院拥有一批高水平师资,名师辈出,先后有省市级拔尖人才1名,教学名师4名,教坛新秀5名,省市各类人才10余名。
学院设有音乐理论、声乐、钢琴、器乐和舞蹈5个教研室,有温州大学音乐艺术教育研究所、温州大学传统音乐文化研究中心、温州大学钢琴艺术研究所、温州大学声乐艺术研究所、温州大学曲艺研究所、温州大学音乐表演艺术研究所、温州大学舞蹈研究所等7个音乐研究机构。
学院重视音乐实践与艺术展演活动,为了提高学生实践能力,学院设有实验艺术剧院,剧院下设合唱团、民乐团、舞蹈团、室内乐团、流行乐团等5个艺术展演团队。合唱团参加世界合唱锦标赛荣获金奖、中国合唱节比赛荣获金奖、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比赛荣获专业组一等奖;民乐团参加省大学生艺术展演比赛荣获专业组一等奖、学生获省大学生艺术节专业组校园十佳歌手奖等殊荣。
学院教学设施齐全、资源丰富。拥有近2万平方米的现代化音乐楼,内含3个大型舞蹈房、1个功能齐全的音乐厅(有两架音乐会专用钢琴)、1个数字音乐教室、1个录音棚、2个数码钢琴教室和280间琴房。
1、音乐学(师范)专业
音乐学(师范)本科专业,培养各类中等学校音乐教师和社会所需的音乐高级专门人才。本专业是温州大学重点专业。培养的学生参加浙江省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创四连冠的佳绩,获奖率列全省第一;学生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音乐学(师范类)专业本科学生基本功比赛中获得佳绩。主要课程:乐理与视唱练耳、声乐、钢琴、器乐、合唱与指挥、多声部音乐分析与习作、和声、曲式与作品分析、复调、中外音乐史与名作赏析、中国民族音乐、学校音乐教学导论与教材教法、世界音乐、钢琴即兴伴奏、声乐教学法、钢琴教学法、形体训练与舞蹈编导基础等。
2、音乐表演(声乐、器乐、舞蹈)专业
音乐表演(声乐、器乐、舞蹈)本科专业,培养能在各种企事业文化团体、艺术研究单位和文化机关、出版及广播、影视部门、高、中等学校从事表演、教学、研究、编辑、评论、管理等方面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主要课程:乐理与视唱练耳、中外音乐史与名作赏析、中国民族音乐、合唱与指挥、和声、西方音乐史与名作赏析、曲式作品分析、歌曲作法、音乐美学、高级和声、教育心理学、教育学原理、流行音乐弹奏、艺术概论、钢琴即兴伴奏、民歌与戏曲听唱、少数民族音乐、计算机音乐等。
方向主修课程:
声乐方向:声乐、声乐艺术史、声乐教学法、声乐表演课、声乐独唱音乐会、歌剧与重唱、形体训练与舞蹈编导基础等;
器乐方向:钢琴、二胡、古筝、琵琶、小提琴、扬琴、竹笛、钢琴艺术史、钢琴教学法、器乐独奏音乐会、钢琴即兴伴奏、钢琴室内乐重奏、美国当代钢琴音乐、器乐重奏、合奏、乐队排练等。
舞蹈方向:中国民族民间舞蹈、中国古典舞基础训练、古典芭蕾基础训练、舞蹈艺术概论、现代舞技术训练、舞蹈编导、中国舞蹈史、少数民族民间舞蹈经典组合、中国民族民间舞蹈文化、中国民族民间舞编排、中国优秀舞蹈精品解析、舞蹈剧目创作与实践等。
三、报考对象及考试时间、地点
1、具有浙江、湖南、河南、江苏、安徽、黑龙江、广西七省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以参加2014年上述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并取得资格为准);思想品德优良、身心健康,拥护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2、浙江省、湖南省、河南省考生必须参加生源省音乐统考,我校承认省考成绩,不组织单独考试,音乐表演(器乐):限招钢琴、二胡、琵琶、古筝、小提琴、扬琴、竹笛。
3、安徽省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校考,考点设在合肥:2014年2月17-18日报名,2月19日考试;报名、考试地点:安徽艺术职业学院。
4、江苏省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校考,考点设在南京:2014年1月21-22日报名,1月23日考试;报名、考试地点:晓庄师范学院。
5、黑龙江省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校考,考点设在哈尔滨:2014年1月6-7日报名,1月8日考试;报名、考试地点:黑龙江东方学院
6、广西壮族自治区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校考,考点设在桂林:2014年1月13-14日报名,1月15日考试;报名、考试地点:广西师范大学
四、安徽省、江苏省、黑龙江省、广西壮族自治区专业校考
1、校考报名时须带《报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后凭身份证、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逾期不得补考。
2、考试科目及比例:音乐表演(声乐、器乐)考试科目为1+x,总分为100分。其中“1”为必考科目视唱听音,占30%、“x”为选考科目,占70%,包括声乐、器乐,任选其中1项(不能多选);音乐表演(舞蹈)只考基本功和成品舞。
3、考试内容:
(1)视唱听音:抽题视唱和模唱(五线谱、简谱自选)。
(2)声乐:自定独唱歌曲2首,各种风格演唱均可。考生自备乐谱,考生可清唱也可由考点统一伴奏。
(3)器乐:限招钢琴、二胡、琵琶、古筝、小提琴、扬琴、竹笛。自定乐曲、练习曲各1首,乐器考生自备(钢琴除外)。
(4)舞蹈:①基本功展示;②自定一段舞蹈,自备伴奏带(VCD、CD、磁带均可)。
五、填报志愿
1、凡参加我校专业校考的安徽省、江苏省、黑龙江省、广西壮族自治区考生,成绩合格者我校于4月1日前寄发《温州大学2013年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专业考试成绩合格证》,考生凭此《合格证》按规定时间到户口所在县(市、区)考试院办理报考填报志愿等手续。
2、浙江省、湖南省、河南省考生通过省考以后按规定时间到户口所在县(市、区)考试院办理报考填报志愿等手续。
六、录取办法
1、浙江省考生按照浙江省规定办法计算综合分,专业分、文化分均上线者,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英语单科成绩要求不低于60分。
2、江苏省、安徽省、湖南省、河南省、黑龙江省、广西壮族自治区考生,根据生源省考试院有关政策,专业分和文化分均上线者,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英语单科成绩要求不低于50分,江苏省考生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40分。具体综合分折算方法为:综合分=文化总分(750分制)×30%+专业成绩(百分制)×7.5×70%。
招生热线:0577-86680800;:招生网址/(专业成绩查询4月1日左右开通)。
欢迎广大考生报考温州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