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师范学院位于长江与乌江交汇处,素有“巴国故都”、“千里乌江第一城”之称的重庆市经济强区——涪陵。
办学条件优良 学校是“重庆市园林式单位”,占地面积近2000亩,建筑面积60余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亿5千多万元,馆藏图书135余万册;学校现有国家与地方共建研究基地2个,省级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2个,省级重点实验室和实验教学示范中心8个,近三年,承担国家社科基金、国家自科基金项目10项,教育部项目30多项;学校现有专任教师854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350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教师570人,另有兼职博士、硕士研究生导师34人,兼职教授30人,外籍教师9人;学校现有国家级、省级特色专业建设点3个,省级重点建设学科3个,省级精品建设课程、精品视频公开课程、精品资源共享课程、重点建设课程18门,省级教学团队5个。
办学特色鲜明 学校始终坚持开放式办学,着力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在办学行为上,学校立足于社会服务功能的拓展,提高办学水平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在实践操作中,学校充分利用校地合作的实践平台,大力推进和完善“1+2+1”人才培养模式,增强学生动手能力、实践能力、适应能力。目前,学校正努力构建师范和非师范教育改革创新体系,专业涵盖文学、理学、教育学、法学、管理学、历史学、经济学、工学、农学、艺术学等十大学科门类,形成了以文学、理学为主,多学科相互融合、各具特点,师范教育和非师范教育协调发展、优势互补的良好局面。
社会声誉良好 学校面向全国28个省(市、自治区)招生,全日制在校生人数近20000人。近三年来,学生在“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全国大学生数模竞赛 、全国普通高校音乐学(师范类)专业本科学生基本功比赛、全国大学生物理教学技能大赛、全国高等院校化学专业师范生教学素质大赛 、全国高师学生英语教师职业技能竞赛、计算机应用技能大赛等赛事中获国家级奖200多项、省(市)级奖400多项;学校是“重庆市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毕业生不仅在研究生入学考试、乡镇人才计划、公务员考试等就业性考试中成绩突出,而且以“下得去、用得上、留得住、干得好、水平高”的良好形象著称,校友中有的已成长为知名教授、特级教师、著名作家和诗人,有的已成为成绩卓著的艺术家、企业家、地方党政领导。
对外合作成效显著 学校坚持对外开放,积极推广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先后与美国、加拿大、英国、波兰、日本、韩国、泰国、菲律宾等国几十所高校开展了合作与交流。近年来,通过教育部“1+2+1中美人才培养计划”、“交换生项目”、“本硕连读项目”、“短期出国项目”、“赴美带薪实习项目”、“赴新加坡带薪实习项目”等渠道先后选送数百名在校大学生赴美国、英国、日本、韩国、泰国、波兰、新加坡等国留学,为社会培养了一批新型国际化人才。同时,学校自2004年以来先后招收到来自美国、澳大利亚、俄罗斯、波兰、日本、韩国、泰国、斐济等国的留学生来校学习,切实提高了我校在国际上的声望与地位。
招生专业/分省计划
专业 |
美术类(美术学、视觉传达、数字媒体、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雕塑) |
音乐学 |
音乐表演 |
舞蹈学 |
舞蹈学(体育舞蹈)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江苏 |
32(其中数字媒体艺术8名) |
15 |
6 |
8 |
5 |
12 |
湖南 |
|
15 |
|
8 |
15 |
12 |
甘肃 |
30 |
15 |
8 |
8 |
|
15 |
福建 |
20 |
12 |
|
|
|
|
广西 |
30 |
15 |
|
5 |
5 |
|
河北 |
30 |
18(其中器乐5名) |
|
6 |
18 |
18 |
山西 |
30 |
15 |
8 |
10 |
|
|
山东 |
30 |
15 |
6 |
8 |
|
15 |
江西 |
25 |
15 |
|
6 |
|
15 |
备注 |
1.美术类按大类排名,各专业可以兼报;其它各专业分别排名,不能兼报。2.招生计划为意向计划,可根据各省考生实际情况适当增减。 |
考试时间/考试地点
省份 |
考试时间 |
考试地点 |
江苏 |
1月26日 |
南京师范大学(音乐舞蹈/播音与主持类) |
湖南 |
2月9日 |
湖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音乐舞蹈/播音与主持类) |
甘肃 |
2月11日 |
兰州艺术学校(美术类/音乐舞蹈类) |
福建 |
2月7日 |
福建师范大学美术学院(美术类) |
广西 |
1月25日 |
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美术类) |
河北 |
1月25日 |
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舞蹈/播音与主持类) |
山西 |
2月21日 |
山西艺术职业学院(音乐舞蹈类) |
山东 |
2月21日 |
青岛市招生考试中心(音乐舞蹈/播音主持类) |
江西 |
2月25日 |
南昌大学(美术类/音乐舞蹈/播音与主持类) |
备注 |
考试时间如与考点公布的时间不一致,以考点公布的时间为准。 |
考试科目
专业 |
音乐学 |
音乐表演 |
舞蹈学 |
舞蹈学(体育舞蹈) |
美术类 |
播音与主持 |
考试 |
主项(演唱或演奏)70% |
主项(演唱或演奏)80% |
基本功50% |
基本功30% |
素描100分 |
朗诵100分 |
备注 |
各专业报名考试费按物价部门核定标准执行 |
录取规则
1.在取得我校专业成绩合格并达到生源省最低文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我校录取原则
(1)播音与主持艺术:按综合分(文化成绩总分+专业成绩总分)排名择优录取。
(2)美术类、音乐舞蹈类:按专业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2.合格证发放比例:1:4
注意事项
1.招生对象:文理兼招。
2.学费标准依重庆市物价局当年核定收费标准执行。
3.考生于3月15后上我校网站(长江师范学院主页→招生就业→招生信息→成绩查询)查询考试成绩。同时我校将合格考生的成绩上报各省(自治区)教育考试院。
学校校址:重庆市涪陵区学校网址:www.yznu.cn招生电话:023--72791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