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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昆明理工大学艺术类录取原则(普通本科)

来源:昆明理工大学    整理:华艺名教育    时间:2013-12-23

   录取原则

  一)美术类:

  1.实行单独考试(校考)的省份(广西、江西、山东、安徽、山西)

  1)在报考我校的考生中高考文化成绩上当地艺术类本科线,专业成绩合格者,按专业成绩总分×70% +文化成绩总分×30% =录取总分的折算方式,从高到低的原则录取。

  2)为鼓励文化成绩优秀的学生报考我校,在填报我校的考生中(不分专业),文化、专业成绩合格,文化成绩总分排前三名者优先录取。

  2.实行统考的省份:实行统考且当年安排有专业计划的省份,高考志愿填报我校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当地艺术类本科线,专业成绩统考合格者,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录取。

  二)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1.实行单独考试(校考)的省份(山东、安徽):在报考我校的考生中高考文化成绩达当地艺术类本科线、专业成绩校考合格者,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择优录取。

  2.实行统考(联考)的省份:实行统考(联考)且当年安排有专业计划的省份,高考志愿填报我校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当地艺术类本科线,专业成绩统考(联考)合格者,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相关文章链接:2014年昆明理工大学艺术类招生简章(普通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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