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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中国地质大学(武汉)艺术美术类录取原则

来源: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整理:华艺名教育    时间:2013-12-18

   录取及复查

  (一)录取原则:

  1、考生必须达到其所在省级招办对艺术专业联考成绩的相关要求。

  2、取得我校产品设计(珠宝首饰设计)、环境设计、视觉传达、动画专业合格证,第一志愿报考该专业的考生,文化成绩达到其所在省级招办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分数线后,我校将按照其高考投档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不区分文理科,无单科要求。

  本简章所指高考投档成绩系考生高考文化原始成绩加上省级招办认可的高考加分后的总成绩。

  (二)录取时采取文理兼招、统一排序的方式,即按照在该省文理科的总计划数依次排序录取,不再区分文理科。

  (三)录取时还将考查思想政治表现、体检等情况,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四)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开展全体新生资格审查工作。一经发现有不符者,取消入学资格。

  相关文章链接:2014年中国地质大学(武汉)艺术美术类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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