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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鞍山师范学院艺术美术类录取原则

来源:鞍山师范学院    整理:华艺名教育    时间:2013-12-11

   录取原则:

  报考我校的辽宁省书法类专业考生、山东省音乐类及书法类专业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艺术专业考试,并且成绩合格;其他专业须参加省级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考且成绩合格;文化考试成绩均执行生源所在省招办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线(师范类专业执行生源所在省招办划定的普通类二批本科录取控制线的 70%),外语成绩50分以上(师范类专业60分以上),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各省如有特殊规定,按各省规定执行)。

  招生咨询电话:0412-2961701

  音乐学院咨询电话:0412-2960019

  美术学院咨询电话:0412-2960125

  高职专科咨询电话:0412-843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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