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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西安外事学院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来源:西安外事学院    整理:华艺名教育    时间:2013-12-17

   录取规则:

  1、对身体健康、思想政治品德合格和考试成绩达到所在省(市、区)规定的录取分数线的考生择优录取;

  2、志愿优先,考生在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市、区)规定录取分数线的基础上,按专业课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专业课成绩相同,则按文化课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对男、女考生和应、往届考生一视同仁,无比例限制;

  4、对于享受所在省(市、区)优惠政策的考生,按各省(市、区)规定加分后提档和录取;

  5、凡被我校录取的新生,须按通知书规定时间到校报到注册,逾期不报到注册的取消入学资格;

  6、新生报到时要进行全面体检复查,凡体检结果与高考体检表严重不符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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