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美术高考网
当前位置:首页 > 美术高考 > 录取规则 > 正文内容

四川大学锦城学院招生网

 关注官方QQ空间 +我要加关注

2014年四川大学锦城学院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来源:四川大学锦城学院    整理:华艺名教育    时间:2013-12-12

   2014年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文化成绩认定:

  依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组织的高考文化成绩,并达到当地招办(教育考试院)划定的相应批次的和专业的分数线。

  专业成绩认定:

  考生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教育考试院)有统一组织的相应专业考试的,认定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合格成绩;

  考生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教育考试院)没有统一组织的相应专业考试的,原则上由我院组织专业考试,并认定我院组织的专业考试合格成绩。

  各专业录取原则:

  在专业考试成绩和文化考试成绩均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播音与主持艺术、表演、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产品设计专业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专业考试成绩加文化考试成绩形成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报考播音与主持艺术、表演专业,女生身高原则上不得低于1.60米,男生身高原则上不得低于1.70米(专业成绩特别优异者可适当放宽录取条件);报考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产品设计专业,要求无色盲、色弱。

  相关文章链接:2014年四川大学锦城学院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更多关于四川院校的资讯请进入四川美术高考网查看
优秀 美术作品 推荐
更多热点信息推荐
热点关注
编辑推荐
网站简介 | 版权隐私 | 服务承诺 | 投稿说明 | 商务合作 | 联系我们 | 意见建议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3-2014 old.huayiming.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华艺名教育 版权所有
北京美术培训 全国免费咨询电话:400-6566-800 Email:info#huayiming.com(#号换成@) Baidu Sitemap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花家地街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1号楼
京ICP备12051237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