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原则
1、我校组织了艺术类专业考试的省(市、区)录取时专业成绩采用校考成绩,未组织艺术类专业考试的省(市、区)录取时专业成绩采用省统考成绩。
2、在专业成绩合格且高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市、区)规定的艺术类本科批次线的前提下,按投档成绩的40%和专业成绩的60%合计后得出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参考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3、考生体检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4、录取时,单科成绩不限。
来源:湖北工程学院 整理:华艺名教育 时间:2013-12-16
录取原则
1、我校组织了艺术类专业考试的省(市、区)录取时专业成绩采用校考成绩,未组织艺术类专业考试的省(市、区)录取时专业成绩采用省统考成绩。
2、在专业成绩合格且高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市、区)规定的艺术类本科批次线的前提下,按投档成绩的40%和专业成绩的60%合计后得出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参考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3、考生体检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4、录取时,单科成绩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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