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办法
1. 根据学生艺术团发展的需要,我校将在取得《电子科技大学2014年艺术特长生等级证书》一等的考生中,择优认定一部分艺术水平突出、学习成绩优良的学生,给予其2014年电子科技大学艺术特长生预录资格,艺术特长生认定名单确定后,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并签订协议。
2. 取得艺术特长生预录取资格的考生,须参加2014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并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考生须填报我校为平行志愿A志愿。设置了艺术特长生单独填报批次的省份,按照其省级招办统一要求执行。
3. 取得预录取资格的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调档分数线下20分以内(但不低于本科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经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审批同意,我校即予以录取;对个别艺术水平特别突出、文化考试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经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审批同意,我校即予以录取。以上内容与教育部2014年艺术特长生招生相关规定有冲突时,以教育部相关规定为准。
4. 取得我校艺术特长生预录取资格的考生,被我校正式录取后即成为电子科技大学学生艺术团团员,须服从艺术团的各项管理规定,按照要求参加日常训练和演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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