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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中国传媒大学艺术类本科招生简章

来源:中国传媒大学    整理:华艺名教育    时间:2013-12-16

  七、各专业咨询电话

专业
序号

专业及方向

咨询电话(区号010)

01

播音与主持艺术

65779454 65779252

02

广播电视编导(电视编辑方向)

65779304 65779422 65783304

03

广播电视编导(文艺编导、综艺节目编导方向)

65779394 57297213 57297214

04

音乐学

05

音乐学(声乐表演方向)

06

戏剧影视导演

07

戏剧影视导演(剪辑艺术与技术方向)

08

表演

09

录音艺术(音响工程方向)

10

录音艺术(音响导演方向)

11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12

影视摄影与制作(电影电视剧、图片摄影方向)

13

影视摄影与制作(电视摄影方向)

65779304 65779422 65783304

14

影视摄影与制作(照明艺术方向)

65779394 57297213 57297214

15

影视摄影与制作(光环境设计方向)

16

戏剧影视文学

17

视觉传达设计

65783232

18

数字媒体艺术(数字影视特效方向)

65779394 57297213 57297214

19

数字媒体艺术(网络多媒体方向)

20

动画

21

数字媒体艺术(游戏设计艺术方向)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定福庄东街1号 中国传媒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24

  招生咨询电话:(010)65779370、65779256、65779141(传真)

  招生咨询邮箱:cuczsb@cuc.edu.cn

  招生办微博:http://weibo.com/cuczsb

  校园网网址:http://www.cuc.edu.cn

  本科招生网网址:http://zhaosheng.cuc.edu.cn

  声明

  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艺术类专业考试考前辅导班,不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以学校名义举办考前辅导班;我校没有委托任何中介公司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在专业考试和录取过程中不收取任何形式的好处费、赞助费;对以学校名义举办考前辅导班或进行招生录取工作的中介公司或个人,以及收取好处费、赞助费的单位或个人,我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同时提醒考生及家长谨防上当。

  举报电话:(010)65779383 中国传媒大学纪委监察处

  交响乐团招生通知

  中国传媒大学将在2014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考试期间,进行学校交响乐团的团员招生工作。报考我校艺术类本科专业的考生均可报名参加。所有报考乐团的考生必须先参加我校的艺术类专业考试,再参加乐团加试。

  2014年学校乐团计划招生32人,报考音乐学、音乐学(声乐表演方向)、录音艺术(音响工程方向)、录音艺术(音响导演方向)音乐类专业的考生专业面试成绩和笔试成绩均达到学校划定的分数线,获得乐团加试合格证即视为专业考试合格,实际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分省划定的本专业最低录取控制线即予录取。报考其他艺术类专业的考生,获得乐团加试合格证及所报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实际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分省划定的本专业最低录取控制线即予录取。

  欢迎考生报考我校交响乐团!

  一、2014年交响乐团招生计划表

 

乐器

招生人数

弦乐类

小提琴

5

中提琴

5

大提琴

5

倍大提琴

4

木管类

长(短)笛

1

双簧管

1

大管

1

单簧管

1

铜管类

小号

1

长号

3

圆号

2

打击乐

定音鼓

2

 

竖琴

1

  二、报名

  报考我校艺术类本科专业的考生,均可报名参加乐团加试。乐团加试只在北京进行,考生在艺术类本科专业网上报名时只能选择北京考点。

  (一)网上报名:2013年12月18日-2014年1月20日登录中国传媒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haosheng.cuc.edu.cn报名。

  (二)报名考试费:每人100元。

  (三)材料交验:考生务必于2014年2月8日到中国传媒大学综合楼1403室交验以下材料,材料合格者学校予以安排具体加试时间。

  1、我校艺术类本科专业网上报名后打印的报名表、准考证;

  2、所获最高等级的专业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高中以来参加各种艺术类比赛的最高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高中以来所获最高等级的学习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考试

  (一)加试时间: 2014年2月9日(具体加试时间交验材料时安排)。

  (二)加试内容:

  1、演奏自选曲目(乐器自带);

  2、视奏乐曲(五线谱)。

  注:考生持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参加考试。

  四、说明

  (一)考生录取入校后,按规定与学校签订协议书并参加乐团的常规排练、演出和比赛。

  (二)擅自不参加乐团活动者,学校有权取消其学籍。

  (三)咨询电话:010-65779370、010-65779256(招生办) 010-65783414、010-65783813、010-65783409(艺术教育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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