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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北京服装学院表演(服装表演与品牌推广)专业录取原则

来源:北京服装学院    整理:华艺名教育    时间:2013-12-12

   一、录取原则

  参加我校专业课考试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我校划定分数线的基础上,分别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果专业课成绩相等,则优先录取文化课成绩高者。

  二、学费及其他

  1.学校按照北京市教委和北京市发改委的规定收取学费和住宿费,学费标准:10000元/学年。

  2. 我校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

  相关文章链接:2014年北京服装学院表演(服装表演与品牌推广)专业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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