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录取办法
录取规则:我校未进行校考的省份美术类专业招生录取按照各省招办规定的投档特征分数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各省不尽相同。[如湖北省的投档特征分数为:(专业分×60%+文化分×40%)×2]。凡未明确规定投档特征的省份,文化、专业双过线后,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我校组织校考的省份(安徽、山西、江苏、江西)美术本科专业按下表公布的"录取规则"投档录取。
2013年美术类专业校考安排
省份 |
招生 |
校考专业 |
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考试地点 |
录取规则 |
山西 |
30 |
环境设计 |
2013年1月22-23日 |
2013年1月25日 |
太原师范大学 |
专业、文化成绩双过线后,按综合分投档,综合分=(专业成绩/专业总分)×700+(文化成绩/文化总分)×300 |
江苏 |
25 |
视觉传达设计 |
2013年1月27-28日 |
2013年1月29日 |
江苏师范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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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 |
30 |
环境设计 |
2013年1月27-28日 |
2013年1月29日 |
安徽建筑工业学院 |
|
江西 |
30 |
环境设计 |
2013年2月23-24日 |
2013年2月25日 |
南昌大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