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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辽宁工程技术大学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原则

来源:辽宁工程技术大学    整理:华艺名教育    时间:2013-10-10

  录取办法

  1、凡报考我校艺术类——动画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生源省统一组织的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且成绩合格),学校不再单独组织专业课考试;

  2、在生源省招考办划定的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和艺术类专业分数线上,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 按考生综合分(考生综合分的计算方法是:综合分=专业课成绩×2 +文化课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额满为止,不再调阅第二志愿及其它志愿考生档案;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报考我校艺术类——动画专业的考生身体健康情况要符合教育部、卫生部、残联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学校不再另行规定;

  4、对加分、降低分数投档考生的处理:我校承认各省(市、自治区)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投档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录取规定;

  5、在文理兼招的省份,我校在录取时,文理科考生的录取比例为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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