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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新疆大学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原则

来源:新疆大学    整理:华艺名教育    时间:2013-10-10

  录取办法与条件

  1.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我校于4月中旬将专业考试合格证寄给本人。考生应在户口所在地按当地规定时间参加高考文化课考试报名,我院文理兼收,考生按规定科目参加文史类或理工类的统一考试。

  2.根据填报我院志愿考生的专业成绩、文化课高考成绩全面考查并参照自治区文化控档线要求,划定我校文化录取分数线并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并注意相关科目成绩和政审、体检结果等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平衡、择优录取。录取通知书将在8月中旬前寄发考生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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