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专业合格、文化成绩达生源省控制分数线(不限单科分数),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合格考生。
☆美术类专业:按综合分择优录取。综合分=[70%(专业分/专业满分)+30%(文化分/文化满分)]×100
☆音乐学(师范)、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专业:
按专业成绩排序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参考文化分数择优录取。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综合分择优录取(综合分=文化分数+专业分数)。
来源:重庆文理学院 整理:华艺名教育 时间:2013-10-09
录取规则
专业合格、文化成绩达生源省控制分数线(不限单科分数),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合格考生。
☆美术类专业:按综合分择优录取。综合分=[70%(专业分/专业满分)+30%(文化分/文化满分)]×100
☆音乐学(师范)、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专业:
按专业成绩排序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参考文化分数择优录取。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综合分择优录取(综合分=文化分数+专业分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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