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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武汉理工大学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原则

来源:武汉理工大学    整理:华艺名教育    时间:2013-10-09

  录取原则

  1、在我校艺术专业考试合格的基础上,报考艺术设计、动画和艺术设计学三个专业的考生按其综合分择优录取(外语成绩学校将划定最低分数线),专业成绩特别优秀者优先录取。综合分计算办法:

  湖北省考生的综合分=高考文化成绩+省统考成绩+校考专业成绩(素描成绩×50%+专业创作成绩×50%)

  其他省(自治区)考生的综合分=高考文化成绩+校考专业成绩(色彩+速写+素描)

  2、在我校艺术专业考试合格[湖北考生须在我校工业设计(艺术)专业考试合格]的基础上,报考工业设计(艺术)专业的考生按其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外语成绩学校将划定最低分数线)。

  3、考生的文化成绩按各省(自治区)高招办认定的考生投档成绩计分。录取时按文理兼招同时投档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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