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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江南大学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原则

来源:江南大学    整理:华艺名教育    时间:2013-10-09

  录取方法

  1、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2、文、理兼收。不分文理,统一划定录取分数线。文化和专业满分均按750分计算(音乐学专业除外)。

  3、考生须第一志愿报考江南大学,政治思想、体检、专业成绩合格,文化考试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市、区)艺术专业同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舞蹈编导专业文化分自行划线),并经所在省(市、区)招生考试院核准。

  4、各专业录取方法:

  美术设计类

  ①按照工业设计、艺术设计、服装设计与工程(服装艺术设计、纺织品艺术设计)、动画、美术学等专业的总计划数,依据综合分统一划定录取分数线。综合分=专业总分+文化总分。

  ②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相同按专业分择优录取。

  ③专业总分前15名者,优先录取并满足第一专业志愿。

  ④专业总分前40名(含40名)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于2012年9月底之前,以书面形式向学校招生办公室提出保留艺术专业成绩一年的申请(同时附寄一寸正面免冠照片一张),经学校招办审核批准后,其专业成绩可保留至2013年。2013年报考江南大学时,专业测试可免试,其专业成绩使用2012年的校考成绩,录取办法依据“江南大学2013年艺术类专业本科招生简章”执行。

  服装设计与工程(服装设计与表演)

  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相同按专业分择优录取。综合分=专业总分+文化总分。专业总分前3名者优先录取。

  舞蹈编导

  文化分须达到我校自行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专业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分相同按文化分择优录取。

  音乐学

  按照省(市、区)投档的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分相同按文化分择优录取。

  5、按照教育部文件规定,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一经查出,立即取消入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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