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原则
考生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市、区)艺术类本科专业文化最低录取控制线后,音乐类专业、舞蹈编导、舞蹈编导(体育舞蹈)等录取时,以专业成绩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广播电视编导、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摄影、美术学(书法篆刻)等专业录取时,以专业分与文化分直接相加成的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来源: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 整理:华艺名教育 时间:2013-10-08
录取原则
考生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市、区)艺术类本科专业文化最低录取控制线后,音乐类专业、舞蹈编导、舞蹈编导(体育舞蹈)等录取时,以专业成绩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广播电视编导、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摄影、美术学(书法篆刻)等专业录取时,以专业分与文化分直接相加成的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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