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与复查
对于参加我校专业加试合格的考生,专业统考、高考文化成绩均应达到2011年当地报考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资格线以上;
各省市文、理科考生按综合分统一排序(明确要求按考生文、理科分别录取的省市除外),根据德智体全面考核,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艺术设计专业录取综合分=专业课总分×60%+文化课总分×40%
专业加试分(全国排序)前三名者享受加分,第一名加5分、第二名加4分、第三名加3分。
新生入学时,学校将按国家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被发现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