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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安徽大学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原则

来源:安徽大学    整理:华艺名教育    时间:2013-10-07

  录取办法

  1、美术、音乐类专业录取办法:对专业考试合格、文化考试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划定的最低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线者,根据考生志愿,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综合成绩计算办法:

  (1)山东、湖南、湖北、河南、江苏考生

  综合成绩=专业成绩*70%+文化成绩*30%

  (2)安徽考生

  综合成绩=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00+文化成绩/文化满分*300

  2.导演专业录取办法:对专业考试合格、文化考试成绩达到安徽省划定的最低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线者,根据考生志愿,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以上报考及录取办法如与教育部或各省招生考试政策冲突,以教育部或各省有关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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