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美术高考网
当前位置:首页 > 美术高考 > 录取规则 > 正文内容

首都师范大学招生网

 关注官方QQ空间 +我要加关注

2011年首都师范大学美术类专业招生录取规则

来源:首都师范大学    整理:华艺名教育    时间:2013-10-06

  1.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美术专业统考且成绩合格者,方可按我校录取规则参加录取。

  2.一试考试科目素描必须合格方可参加二试。

  3.首都师范大学美术学院只录取参加我校美术类专业考试,并且获得合格证的考生。专业成绩是素描、色彩、速写三科总成绩。

  4.原则上只录取第一志愿报考首都师范大学美术学院的考生,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原则上只录取第一顺次报考首都师范大学美术学院的考生。

  5.根据教育部2011年关于艺术类招生的有关文件精神,我校将按比例划定合格考生,并根据各省合格考生人数,按比例编制分省计划。

  6.我校美术学院招生专业参加全国艺术类专业提前录取。文理兼收,同等对待。

  7.我校美术学院继续采取宽口径录取分专业培养的模式。学生填报高考志愿时专业志愿一栏只填写美术类。学生在参加我校专业考试时要根据自己的意愿认真填写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调剂信息,以此作为录取后分专业培养的重要依据。

  8.考生文化课、专业课考试成绩以及政审、体检情况全面考查,参考专业志愿顺序和相关科目成绩择优录取。

  9.美术类各专业均采取以下方法录取:

  在省美术类统考合格、文化课成绩过线(各省艺术类最低控制线)的前提下,按照专业考试成绩(按满分750分折合后再计算)占40%,文化课考试成绩占60%,两项相加计算综合分,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外语成绩作为参考。

  10.新生入学后,学校根据国家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对新生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现象的,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更多关于北京院校的资讯请进入北京美术高考网查看
优秀 美术作品 推荐
更多热点信息推荐
热点关注
编辑推荐
网站简介 | 版权隐私 | 服务承诺 | 投稿说明 | 商务合作 | 联系我们 | 意见建议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3-2014 old.huayiming.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华艺名教育 版权所有
北京美术培训 全国免费咨询电话:400-6566-800 Email:info#huayiming.com(#号换成@) Baidu Sitemap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花家地街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1号楼
京ICP备12051237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