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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西安美术学院本科专业招生录取原则

来源:西安美术学院    整理:华艺名教育    时间:2013-10-06

  录取办法:

  (1) 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文化成绩、专业成绩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2) 服装设计与表演专业,综合面试、专业、文化成绩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3) 按教育部要求高职(专科)专业录取时直接采用考生所在省份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简称省统考)相关专业成绩,不再组织校考,未涉及美术类统考的省份采用我院校考成绩。

  录取原则:

  1、本、专科文化课计分方式:(文化总分为考生实际所得文化成绩总分)

  (1)文、理科考生:文化满分及文化总分(含数学成绩);

  (2)个别不分文、理科的省份,文化满分及文化总分(含数学成绩)。

  2、本科录取原则:(我院2011年专业课满分为200分)

  (1)美术史论专业方向:文化课占80%,专业课占20%,按综合分排队择优录取。

  综合分计算公式:(文化总分÷文化满分×80)+(专业总分÷200×20)

  (2)服装设计与表演专业方向:以形体测试成绩为主。

  (3)其他专业方向:文化课占40%,专业课占60%,按综合分排队择优录取。

  综合分计算公式:(文化总分÷文化满分×40)+(专业总分÷200×60)

  3、高职(专科)录取原则:(专业课满分为考生所在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满分,未涉及美术类统考的省份以我院专业课满分为200分计算)

  (1)艺术设计专业方向:文化课占40%,专业课占60%,按综合分排队择优录取。

  综合分计算公式:(文化总分÷文化满分×40)+(专业总分÷专业满分×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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