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美术高考网
当前位置:首页 > 美术高考 > 录取规则 > 正文内容

天津理工大学招生网

 关注官方QQ空间 +我要加关注

2011年天津理工大学美术类专业招生录取规则

来源:天津理工大学    整理:华艺名教育    时间:2013-09-26

  2011年天津理工大学美术类录取规则

  政治思想品德考核通过,体检合格,省(市、区)专业课统考合格且符合该省(市、区)规定的出省条件,参加我校专业课考试,成绩达到我校在该省(市、区)的控制线(有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各省(市、区)艺术类控制分数线;英语成绩在50分以上。

  艺术设计、工业设计、动画三个专业按综合分择优录取。摄影专业按高考文化分数录取。

  综合分 =(文化课成绩总分÷考试课门数)×50%+(专业课成绩总分÷考试课门数)×50%。(专业课考试成绩按三门计算)

  我校按在各省公布的招生计划和考生的综合分、高考文化分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内蒙古自治区按专业志愿清原则)结合考生的专业志愿将其分别录取到各个专业学习。

  凡被我校录取的考生,由我校于七月下旬签发录取通知书并寄发给考生。

  新生开学时凭专业课准考证、文化课准考证和录取通知书办理入学手续。上述材料缺一不可,务请妥善保管。

更多关于天津院校的资讯请进入天津美术高考网查看
优秀 美术作品 推荐
更多热点信息推荐
热点关注
编辑推荐
网站简介 | 版权隐私 | 服务承诺 | 投稿说明 | 商务合作 | 联系我们 | 意见建议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3-2014 old.huayiming.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华艺名教育 版权所有
北京美术培训 全国免费咨询电话:400-6566-800 Email:info#huayiming.com(#号换成@) Baidu Sitemap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花家地街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1号楼
京ICP备12051237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