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天津理工大学美术类录取规则
政治思想品德考核通过,体检合格,省(市、区)专业课统考合格且符合该省(市、区)规定的出省条件,参加我校专业课考试,成绩达到我校在该省(市、区)的控制线(有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各省(市、区)艺术类控制分数线;英语成绩在50分以上。
艺术设计、工业设计、动画三个专业按综合分择优录取。摄影专业按高考文化分数录取。
综合分 =(文化课成绩总分÷考试课门数)×50%+(专业课成绩总分÷考试课门数)×50%。(专业课考试成绩按三门计算)
我校按在各省公布的招生计划和考生的综合分、高考文化分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内蒙古自治区按专业志愿清原则)结合考生的专业志愿将其分别录取到各个专业学习。
凡被我校录取的考生,由我校于七月下旬签发录取通知书并寄发给考生。
新生开学时凭专业课准考证、文化课准考证和录取通知书办理入学手续。上述材料缺一不可,务请妥善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