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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北京交通大学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原则

来源:北京交通大学    整理:华艺名教育    时间:2013-09-26

  北京交通大学2011年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1、同时取得北京交通大学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和生源地省级统考合格证的考生方可报考北京交通大学艺术类专业,我校合格证比例为1:4, 素描、色彩、速写满分各250分,我校艺术类专业为艺术设计、数字媒体艺术。

  2、对体检合格、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生源省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的投档考生,进行全面审核后,将文化课成绩和我校专业考试成绩按6:4合成后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文理科一起排队),并参考英语成绩,择优录取。英语成绩要求达到满分的40%及以上。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60%+专业成绩×40%。

  3、优先录取各省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合格考生。若第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时,完成第一志愿录取后,本省剩余计划补录非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

  4、所有拟录取考生均需参加我校7月份组织的专业复查即三试。三试通过者发放录取通知书;发现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录取资格,并通报考生生源地省级招办。

  5、已录取的考生根据综合成绩及参加我校校考报名表上填报的专业志愿次序安排学习专业,专业志愿默认服从调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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