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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长春理工大学美术类专业招生录取规则

来源:长春理工大学    整理:华艺名教育    时间:2013-09-24

  2011年长春理工大学美术类录取规则

  户口所属辽宁、湖南、江苏、河北的考生,持户口所属地省统一专业考试的合格证书和长春理工大学发放的专业考试成绩合格证书,至户口所在地报名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

  我校不组织专业测试,须取得考生所在省专业统考合格证。艺术设计和工业设计专业,考生文化课成绩须达到所在省艺术类招生的本科(美术类)录取线以上,按录取总成绩=(专业测试成绩×100%)+(文化课总分×60%)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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