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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东北电力大学艺术类招生录取原则

来源:东北电力大学    整理:华艺名教育    时间:2013-09-09

  外省考生录取原则:

  1、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我校将发给其《东北电力大学2013年艺术类专业测试合格证》,考生凭此证,在填写高考志愿时方可报考我校。(专业考试成绩可查询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zsw.nedu.edu.cn)。

  2、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考生的录取原则:按照文化课成绩×20%+专业课成绩×8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录取过程中,如考生的总成绩相同,以专业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如考生的专业课成绩也相同,以素描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3、服装与服饰设计(表演)考生的录取原则: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的最低控制线,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录取过程中,如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相同,以文化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如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相同、文化课成绩也相同,以身高优先录取。

  4、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影视技术、现代传媒技术培养方向)的考生录取原则:按照文化课成绩×70%+专业课成绩×3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5、我校录取艺术类考生时对考生的英语、数学成绩没有特殊要求。

  推荐查看:2013年吉林省美术统考合格线

  吉林省考生录取原则

  1、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表演)专业:按照文化课成绩×60%+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录取过程中,如考生的总成绩相同,以专业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如考生的专业课成绩也相同,以素描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服装与服饰设计(表演)以身高优先录取)。

  2、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技术、现代传媒技术培养方向)专业考生录取原则:按照文化课×70%+专业课成绩×3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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