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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西安石油大学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原则

来源:西安石油大学    整理:华艺名教育    时间:2013-09-06

  录取原则

  美术类专业:陕西、山东、甘肃省考生在文化课、专业课统考成绩均合格的基础上,按专业课统考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其他省考生在文化课、专业课校考成绩均合格的基础上,按专业课校考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音乐学专业:考生在文化课、专业课统(联)考成绩均合格的基础上,按专业课统(联)考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外省组织专业校考试卷运输过程中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意外事故,试卷遗失或损坏,则视当地省统考成绩为我校专业成绩。

  教育部、相关省(市)高考招生主管部门对招生专业的录取原则有特殊规定的,以教育部、相关省(市)高考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为准。

推荐查看:2013年陕西省艺术类联考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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