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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安康学院艺术类招生录取原则

来源:安康学院    整理:华艺名教育    时间:2013-09-06

  录取原则

  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音乐学专业:

  ①承认校考省份的考生,需参加我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课考试,且专业课成绩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招办规定的录取分数线,按校考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②承认省联考省份的考生,须参加所在省招办组织的联考且成绩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招办规定的录取分数线,按考生所在省联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推荐查看:2013年陕西省艺术类联考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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