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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上饶师范学院艺术类招生录取原则

来源:上饶师范学院    整理:华艺名教育    时间:2013-09-04

  录取规则

  1、我校艺术类各专业录取(学前教育专业除外),考生在达到生源省划定的最低文化控制线和专业统考合格的基础上,按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其中广播电视编导、广播电视编导(新媒体)专业录取语文成绩不得低于90分。

  2、学前教育(艺术)专业录取,考生在达到生源省划定的最低文化控制线和专业统考合格,且校考专业合格的基础上,按考生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3、在生源不足或未组织专业考试的生源省录取时,经生源省招生主管部门同意,认可生源省专业统考成绩,并按本规则1、2录取。

  4、以上所有专业录取英语不限分,高考外语语种不限,但入学后均以英语教学。

  5、艺术类各专业考生录取后不允许跨专业调整。

  6、其它有关规定以“2013年上饶师范学院艺术类招生简章”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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