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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上海理工大学艺术类招生录取原则

来源:上海理工大学    整理:华艺名教育    时间:2013-08-15

  录取原则:

  1.文、理兼收,录取时文理考生按合成总分统一排序录取,各专业志愿之间无级差分,若当地省级招办另有规定,以当地招办规定为准。

  2.专业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均应达到2013年当地报考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资格线以上。

  3.在投档范围内,录取时以合成总分为录取依据;根据德智体全面考核,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合成总分=(专业统考满分÷高考文化满分)×高考文化投档成绩+专业统考成绩

  其中:专业统考满分及高考文化满分依据各省市实际情况,高考文化投档成绩不含校内加分。

  如当地省级招办对合成总分另有统一规定,以当地规定为准。

  4.上海理工大学将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复试,对弄虚作假者作不予注册和退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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