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原则:
1、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播音与主持艺术、美术学、艺术设计、动画7个本科专业以及广告设计与制作、艺术设计2个专科专业,在投档考生中分专业(方向)按专业成绩由高到低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2、音乐表演、舞蹈表演2个专科专业,在投档考生中按文化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成绩相同时,按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来源:潍坊学院 整理:华艺名教育 时间:2013-08-16
录取原则:
1、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播音与主持艺术、美术学、艺术设计、动画7个本科专业以及广告设计与制作、艺术设计2个专科专业,在投档考生中分专业(方向)按专业成绩由高到低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2、音乐表演、舞蹈表演2个专科专业,在投档考生中按文化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成绩相同时,按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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