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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北京邮电大学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来源:北京邮电大学    整理:华艺名教育    时间:2013-08-14

  【录取原则】

  1、考生必须参加生源所在省份的美术类专业统考并取得专业考试合格证,同时,参加我校校考并取得合格证书,方能按照下述录取原则参加录取。

  2、考生必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3、对体检合格、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份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的投档考生,将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文理科一起排队),确定拟录取名单。

  综合成绩=(我校校考成绩+高考文化课实考成绩)∕2。

  4、北京邮电大学优先录取第一学校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若第一学校志愿合格生源不足时,完成第一志愿录取后,剩余计划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

  5、所有拟录取考生均须参加我校复查。复查通过者,我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6、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学生进校后不得申请转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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