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西安交通大学书法学专业招生简章已经公布,本文章就摘自其简章中的录取办法,具体内容如下:
1. 凡高考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政审和体检合格,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所在省艺术类本科控制线和西安交通大学基本要求(详见第2条),根据专业考试(校考)成绩择优录取。
2. 高考文化课基本要求:单科语文、英语成绩不得低于90分(150分制)。
3. 录取时不分文理,对于要求文理分科的省份,按所在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4. 专业考试合格生源少于4人的省份,分省招生计划公布暂定为0,录取时若报考我校的合格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我校的录取标准,我校将使用预留计划择优录取。
5. 各省招生考试机构若有相关规定,按规定执行。
上述内容为西安具交通大学书法学专业录取原则,查看更为丰富的录取原则,点击查看2013年艺术类院校录取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