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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西华大学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来源:西华大学    整理:华艺名教育    时间:2012-12-20

  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

  (1)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认定:山东、湖南、甘肃、江西(美术类)、山西、江苏、安徽、陕西、广西、河北艺术类专业成绩认可我校“校考”合格成绩,文化成绩认可生源省份高考成绩,其余省(市、自治区)艺术类和体育类认可生源省份相应层次文化及专业合格成绩。

  (2)录取原则:在文化、专业成绩双上线的情况下,美术类专业按综合成绩(文化成绩+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音乐学、舞蹈学、表演(舞蹈表演)、表演(体育表演)、体育教育专业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其中,舞蹈学、表演(舞蹈表演)、表演(体育表演)、体育教育专业要求女生身高160cm及以上、男生身高170cm及以上。

  7、学校严格按照高水平运动员招生文件要求进行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录取。国家高水平运动员须通过我校单独测试,且高考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规定要求,文化、专项成绩合格后,学校根据高水平运动队建设需要按专项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8、凤凰学院设置的汉语言文学、艺术设计、影视动画为西华大学与凤凰卫视合作培养的公办专业;铁道机车车辆(机车、车辆)、铁道通信信号、供用电技术(铁道供电、城轨交通供电)、铁道工程技术、铁道交通运营管理、通信技术为西华大学与内江铁路机械学校合作培养的公办专业。

  9、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对新生进行全面复查,不符合要求者,将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新生逾期两周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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