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1.录取无性别比例限制;
2.身体条件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为依据;
3.英语专业仅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考生外语语种不限,新生入学后主要以英语实施外语教学;
4.在保证生源的前提下,报考英语专业考生英语笔试成绩不低于90分(满分150分),报考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考生的数学成绩不低于100分(满分150分);
5.我校认可各省电子投档过程中的照顾分、加分等政策规定;
6.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
7.江苏省投档考生录取专业的确定按“先分数后等级”执行;
8.美术类和体育类考生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份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线,录取期间,经各省级招办电子投档后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