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绘画活动中,对客观表现对象的认识和表现,是一个包含着对多种因素的分析和综合的复杂过程.任何物体都具有一定的形状\体积质\量\颜色\纹理\光泽以及其他眼睛可以感觉到的特征.其中,形状和体积是指物质占有空间的形态.平时我们说苹果是球体,箱子是六面体,就是说的这些物体的空间存在形式.绘画中的形体,就是对物体这种客观特征的把握.各种形体都有自己内部的和外部的构成因素和结构关系,形体和形体之间也有一定的组合关系,这就是形体的结构.
在绘画中,同物质的其他视觉特征相比较,形体结构是最基本的要素.尽管形体在画面上的体现经常是和其他造型因素的表现结合在一起的.但是不论采用什么表现手段,线条也好,色彩也好,明暗调子也好,都应当正确表现出物象的形体结构.
在绘画造型的思维活动中,运用明确的形体结构观念去分析和综合物象,是一种符合绘画造型规律的科学方法,它使艺术形象建立在更加明确\坚实的视觉效果的基础上.
对形体结构的认识和表现应当和对物体的自然结构的认识和表现统一起来.
形体结构的把握不能代替其他感性特征的表现,形体结构并不等同于完整的生动感人的艺术形象,但它却为这种形象的完成创造出可靠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