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构图:
画圆柱第一步要先画出一个长方形。
(用直线在画纸上定出最高点和最低点,以及宽,注意构图的位置重心应在纸张的中心偏上。)
截取一段儿高度为圆柱切面圆的透视形,注意观察圆柱的透视变化,然后用直线依次逐步削去其角,逐步使其趋于椭圆形,由于透视的近大远小的法则,椭圆在透视上的前半圆要比后半圆略高些。下圆面的透视也一样。
B、明暗交接线:
在圆柱体上明暗交接线是一个在弧形面上的直线,同样用短直线相衔接来表现这一弧形明暗交接线。明暗交接线在圆柱体上的表现也是一个较模糊的,并且受反光影响,明暗交接线在色度上也并非一成不变。
C、施加明暗:
在画的方法上和球体一样,在施加明暗时,也要把处于暗部的包括明暗交接线、暗面、反光和投影一块儿统一起来画。先统一为一体,然后再在"明暗交接线"等地方逐步加以强调,使之在统一中寻找变化、对比和关系。在亮面靠近明暗交接线的地方是亮灰面,它的表现应由靠近明暗交接线到高光方向依次减弱,并始终使其明度高于暗面,高光的地方留白。上圆截面由于受光的斜射,应作为亮灰来处理,强调上截面圆和暗面对比在视觉上所造成的反差,在处理上应将靠近暗面的部分渐渐变淡,以增强这种对比。画投影时除了找投影的准形外,在处理上应和暗面一起来画,然后略强调较靠前的投影部分,并逐渐变淡,使之在透视上处于远部分的投影变虚(近实远虚)。
D、调整:
调整在整个绘画过程中是很重要的一步。在前面局部的刻画中,难免会出现和整个调子不和谐的地方,或者是刻画不足或者是刻画太过,甚至是某些局部的形不够准确,都会影响到整体效果,在调整过程中,就是针对这些所做的进一步修改,使其在形体上准确,色调上统一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