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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2016年高考报名时间12月1日开始

来源: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整理:华艺名教育    时间:2015-11-18

  一、我省2016年普通高考于今年12月1日将开始进行报名

  近日,省招委会发出《关于做好广东省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和建档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发出了《关于做好2016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广东省参加高考有关工作的通知》,对我省2016年高考报名工作作出了具体部署和安排。我省2016年普通高考报名时间安排在2015年12月1-10日,考生预报名时间为:12月1-7日,确认报名时间为:12月6-10日;广州市考生预报名和确认报名的时间,由广州市招生办公室在上述时间内自行确定。

  高考报名:须用身份证和采集指纹

  我省普通高考采取互联网报名方式报名。报名时,各报名点将先用考生二代或三代身份证采集考生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和身份证号码)后,向考生派发考生号及初始密码。考生拿到自己的考生号及初始密码后需登录省教育考试院普通高考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www.ecogd.edu.cn/pgks)进行预报名,并立即修改初始登录密码。考生报名时必须通过网络认真阅读了解报考须知,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在网上自行录入本人的基本信息(含报考信息、简历信息、家庭情况等),然后在规定时间内到考生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区)招生办指定的报名点确认报名资格、校对和核准报考信息、电子摄像、采集指纹。特别强调,考生在办理报名确认手续时,必须认真、仔细核对录入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等信息是否准确无误,考生录取、学籍电子注册和办理毕业证都以这些基本信息为准。

  《通知》指出,未办理报名确认手续的考生,原预报名数据无效。考生报名确认时应携带户口簿、二代或三代身份证及高级中等教育学力证明到指定的报名点办理报名确认手续。应届生可在所在中学办理报考手续,往届生应到市、县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办理报考手续。属三侨生、民族生、台湾省籍考生的需携带相关证明材料。

  艺术类考生:建议尽量参加省艺术术科统考

  据了解,我省普通高校艺术类(含美术类、音乐类,下同)专业招生术科考试分为省统考、院校校考、省统考基础上的院校校考三种形式。艺术类考生文化科考试科目与文理科考试科目相同,即艺术类考生考试科目为:在文科类或理科类考试科目的基础上加考艺术术科。

  艺术类考生报名时,需认真了解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的相关政策,并向拟报考的高校咨询后,才确认艺术术科考试类型。只参加省统考的必须填报统考信息选项;只参加院校校考的,可只填报校考信息选项;既要参加省统考又要参加院校校考或我省统考基础上的校考的,则应同时填报统考和校考信息选项。为增加报考志愿及被录取机会,建议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原则上须参加省组织的艺术类专业术科统一考试,即报名时在填报院校校考的同时,一般还应选择美术术科统考或音乐术科统考。报名时没有选择相应的信息选项而参加了院校组织的校考的考生,将无法被有关的艺术类院校(专业)录取。

  2016年普通高考美术术科统考和音乐术科统考笔试将于2016年1月上旬进行,音乐术科统考面试将于2016年1月中下旬进行。

  高考加分:将进一步加强资格审核

  我省2015年起即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一步减少和规范了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2016年高考报名时,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将有关材料上报所在中学,由各市汇总后上报省招生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为确保普通高考公平公正,今年我省将进一步加强普通高考加分资格的审核工作,从严查处伪造、使用假证明材料骗取政策性加分资格的行为。凡发现提供虚假材料取得加分资格的考生,坚决实行“三取消”,即取消加分生资格;已报名高考的,取消报考资格;已被高校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

  考生报名有疑问的,可到各市、县(区)招生办公室咨询了解,需要了解相关招生考试政策的,可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有关文件(网址:http://www.eeagd.edu.cn )。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2015年11月17日

  附件

广东省2016年普通高考报名常见问答

  问:2016年普通高考报名的程序是怎么样的?

  答:2016年普通高考报名继续采取互联网报名方式,严格按照报名实施细则进行操作。具体报名操作办法分为三步:一、领取考生号和初始密码。报名前,考生凭身份证到报名点领取本人的考生号及上网初始密码。在校高三学生的报名点一般为所读的中学,社会考生的报名点一般为本人户口所在的县(区)招生办公室。二、网上预报名。网上预报名期间(12月1日-7日),考生通过考生号及初始密码登录省教育考试院报名系统网站(网址为:http://www.ecogd.edu.cn/pgks ),并通过报名网站认真阅读了解报名须知,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在网上自行录入本人的基本信息、报考信息、简历信息、家庭情况等。三、到报名点办理报名确认手续。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12月6日-10日)持身份证和户口簿到考生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区)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中学)确认报名资格、校对和核准报考信息、电子摄像、采集指纹等。外省户籍随迁子女、高中阶段户籍从省外迁入我省的考生、在中国定居的外国侨民、境内引进人才的子女、海内外高层次引进人才的子女、三侨生、民族生、台湾省籍考生、申请提供合理便利的残疾考生还需携带相应证明材料,到报名点办理报考手续(2016年普通高考报名流程见省招委会文件《关于做好广东省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和建档工作的通知》)。

  问:考生报名时,要注意什么问题?

  答: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高考网上预报名及到地市招办指定的报名点(中学)办理报名确认手续。只在网上进行预报名,而没有办理报名确认手续的,报名无效。考生预报名时,要认真阅读网上报名系统上考生报考注意事项、报考须知,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如实、准确填报相关报考信息。姓名中有无法输入的生僻字用大写拼音字母代替,并书面向报名点(中学)申请备案。

  考生报名信息准确与否和指纹信息的正确采集,直接关系到考生的切身利益,考生的考试、录取以及升学后的学籍管理和毕业证书电子注册,都将以考生网上确认的报名信息为准。考生必须提高对填报报名信息准确性的认识,要认真核对准确报名信息,如有疑问须向老师和家长咨询,确保提供的报名信息真实、准确。在报名现场信息确认时,会要求考生对报名信息内容的打印清单进行认真校对,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校对、核准工作,包括考生本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性别、毕业学校等基本信息及报考信息,均要逐字认真核实,确保报名信息准确无误,切忌因报名信息的错漏而影响考试、录取以及升学后的学籍管理。

  问: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要注意什么?

  答:艺术类考生在高考报名时应特别注意两点:一是对文化课考试科目的选择。艺术类考生既可选考文科类考试科目,也可选考理科类考试科目。考生在报名时,要根据自身文化课学习情况,认真选择好文化课的考试科目。二是对艺术类考试类型的选择。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术科考试分为省统考、院校校考、省统考基础上的院校校考三种类型。艺术类考生报名时,须认真了解广东省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的相关政策以及招生院校相关规定后,再确认艺术术科考试类型。为便于高校录取和增加考生报考志愿和被录取机会,我们建议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在填报院校校考的同时,还应填报省统考。若艺术类院校(专业)要求考生在省统考合格的基础上参加院校自行组织的术科考试,但在报名时考生没有选择相应的术科统考信息选项,或者未获得省术科统考合格证,考生即使参加了院校的校考并合格,也无法被有关艺术类院校的统考合格基础上的校考专业录取。艺术类考生凭网上报名后获得的考生号领取术科校考准考证后参加艺术类院校组织的术科校考。

  问:艺术类专业招生政策有何变化?艺术类专业录取分数线如何划定?

  答:我省2016年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相关招生政策与去年相比没有大的变化和调整。

  我省艺术类专业录取分数线是根据当年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和考生考试成绩情况,以一定的比例划定。这跟去年的政策也没有变化。

  另外,根据我省艺术类专业招生实际和专业校考组考承受力情况,为进一步规范管理,确保考试公平,参照兄弟省市的做法,我省允许独立设置的艺术院校及在一本招生的艺术院校(专业)在我省设点进行校考,从2013年开始适当控制二本及以下院校在我省设点校考的规模,有意向报考相关院校校考的考生可根据自身实际,到相关院校参加校考。

  问:我省2016年普通高考报考资格有什么特别要求?

  答:普通高考报名工作是招生工作的首要环节,也是招生工作的重要环节,事关广大考生的切身利益,事关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我省将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加强各类考生的报名资格审查工作,认真把好报名关。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通过弄虚作假而取得报考资格的考生,一经发现,一律取消报考资格。2016年报名时,将进一步加强对外省户籍随迁子女资格、考生户籍、学力审核,加强对考生“三侨生”、少数民族考生等照顾加分资格的审核,切实维护普通高考的公平公正。

  问:单考单招类考生是否须参加统一报名?

  答:单考单招类是指高校单独组织考试及单独录取的保送生、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考生、高水平运动员(单招)、职教师资考生、残障人员单招考生以及高职院校自主招生的考生等。属此类考生的都必须进行网上统一高考报名,凡属单考类考生如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须在报名时同时选择考生科类及考试科目。值得注意的是,参加普通高校单考单招类考试和自主招生考试的特殊考生,要主动加强与具有单考单招和自主招生考试资格的有关院校联系,并按照有关院校的规定和要求,准时参加院校的有关测试。

  问:高职类考生高考报名要注意什么?

  答:高职“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类考生,应届生凭学校证明报名,往届生凭毕业证书报名。考生报名时须持有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英语或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或省教育考试院颁发的“广东省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技能课程考试证书”,考生报名时须选择所持有的证书,最多可选三种。

  未取得专业技能课程证书,但准备参加2016年上半年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及全国英语或计算机等级证书考试的考生,可先参加预报名。考生取得这两类考试证书后,需在2016年4月30日前到原报名点办理报名确认手续,否则原预报名数据无效。

  问:高中阶段户籍从外省迁入我省的考生,高考报名要携带什么材料?

  答:为防范“高考移民”,我省加强对外省户籍迁入我省的考生资格审查。高中阶段户籍从外省迁入我省的考生报名时,必须出示广东省常住户口簿和身份证,并交全户人员的户口簿复印件,购房入户的还需出示房产证;必须具备完整的三年高中学籍材料,其中应届生除具备原省就读学校的学籍材料和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材料外,还必须具备在我省就读期间完整的学籍材料,否则不准报考。报名时,高中阶段户籍从外省迁入我省的考生,应届生必须填写《广东省2016年普通高中毕业生学籍户籍审核登记表》,往届生须填写《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审核表》。考生须严格按照要求办理有关手续,对弄虚作假取得报名资格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报名资格。

  问:国家承认学历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和应届毕业生之外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的在校生可否报考普通高考?

  答:否。根据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凡国家承认学历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和应届毕业生之外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的在校生,均不得报考普通高考。在2016年普通高考报名工作中,我省将进一步加强对考生高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的资格审查,加大对报考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行为的查处力度。坚决杜绝国家承认学历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或不具备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的考生报考普通高考的现象发生,全力维护普通高考的正常秩序。

  问:未办好身份证的考生,如何参加普通高考报名?

  答:未办好或未能提供二代或三代身份证的考生,请于2015年12月7-10日携带户口薄到所在地市、县(区)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领取考生号和初始登陆密码,并严格按《关于做好广东省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和建档工作的通知》的要求进行网上预报名和办理报名确认手续。没有二代或三代身份证的考生,报名系统不能自动校验考生信息,因此,考生要特别注意核对输入的姓名、身份证号、指纹信息等信息是否准确。

  问:没有取得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成绩的考生,如何参加普通高考报名?

  答: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是普通高校招生录取依据之一。根据《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改革调整方案》的要求,所有参加普通高考的考生必须达到规定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成绩要求,才能参加相应批次的录取。

  未取得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成绩(等级)的考生,包括高水平运动员考生、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考生、参加自主招生考生、单考单招考生、艺术类考生、体育类考生、文科类考生和理科类考生,以上类别考生凡选择文科考试科目组且不具备物理、化学、生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或选择理科考试科目组且不具备思想政治、历史、地理学业水平考试的,可申请参加我省2016年1月9日举行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生必须在2015年12月10日前到各市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补办学业水平考试有关报考手续。

  二、普通高中随迁子女2016年起可在我省参加高考

  根据省政府文件的有关规定,2016年是我省就读普通高中的随迁子女报名参加高考的第一年。近日,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2016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广东省参加高考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在认真贯彻落实《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广东省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的报名资格条件的基础上,对随迁子女在我省高考报名资格界定和报名有关问题进行了适当调整、补充和完善,适度放宽了报考条件的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关于社会保险、居住证和完整学籍年限计算截止时间统一为2016年8月31日前。

  二是关于办理居住证的问题。随迁子女父亲或母亲在2013年9月1日前已办理居住证,且持有的居住证截止至2016年8月31日属于有效状态的将予以认定。

  三是关于合法稳定住所的问题。随迁子女,其父亲或母亲住所为农村自建房或单位宿舍的,提供房屋产权证或土地使用权证、房屋租赁合同或相关证明材料,按《广东省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的要求到当地派出所或乡镇、街道负责租赁房屋服务管理的机构办理了居住手续的予以认定。

  四是关于3年完整学籍的问题。随迁子女在我省参加中考,但高中阶段3年完整学籍所在地与父亲或母亲工作所在地为广东省内不同地市的也予以认定。

  据了解,为确保随迁子女高考报名工作平稳顺利进行,便于各地、各有关部门更好地开展随迁子女高考报名资格审核工作,《通知》随文还下发了《2016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广东省参加高考报名资格审核工作指引》,列举了各类认定事项的具体情况和处理指引,随迁子女考生可对照具体情况,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审核。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2015年11月17日

  附件

随迁子女在我省参加高考报名有关问题问答

  2016年我省高考报名工作即将开始。根据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信息,我省自2014年符合条件的中职毕业生随迁子女可在我省报名参加高职院校招生考试后,2016年起符合条件的就读普通高中随迁子女可在我省报名参加普通高考,近日,教育厅等有关部门联合下发了《通知》,对随迁子女在我省报名参加高考的条件进行了适当调整、补充和完善。为解答考生疑问,记者就随迁子女在我省报名参加高考的相关问题专访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负责人。

  问: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省就学、升学的情况如何?

  答:省委、省政府十分重视在我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就学、升学工作,较好地解决了200多万外省户籍随迁子女在我省就读义务教育的问题。2012年底,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我省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意见的通知》,确定了随迁子女在我省参加升学考试条件,要求积极稳妥、分步有序解决随迁子女升学考试问题,决定从2014年起符合条件的中职毕业生随迁子女可在我省报名参加高职院校招生考试,2016年起符合条件的普通高中随迁子女可在我省报名参加普通高考。近日,省政府就做好2016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省参加高考问题进行研究,随后,教育厅等有关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2016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广东省参加高考有关工作的通知》,对随迁子女在我省报名参加高考的条件进行适当调整、补充和完善,确保我省随迁子女2016年在我省参加高考报名工作顺利实施。

  问: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考条件作了哪些调整和完善?

  答:根据我省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结合进城务工人员在我省工作、生活的实际,经省政府同意,在认真贯彻落实《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广东省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的报名资格条件的基础上,对随迁子女在我省参加高考的资格条件进行了适当调整、补充和完善,适度放宽了报名条件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一是明确了社会保险等截止时间,社会保险、居住证和完整学籍年限计算截止时间统一为2016年8月31日前。二是完善了居住证的年限认定办法,除了原规定有连续三年的居住证为符合条件外,随迁子女父亲或母亲在2013年9月1日前已办理居住证,且持有的居住证截止至2016年8月31日属于有效状态的也将予以认定。三是适度放宽合法稳定住所条件,除原合法居住条件外,住所为农村自建房或单位宿舍的,可提供房屋产权证或土地使用权证、房屋租赁合同或相关证明材料,以及按《广东省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的要求到当地派出所或乡镇、街道负责租赁房屋服务管理的机构办理的居住手续的也可申请报考。四是解决了就学地与就业地不一致问题,2016年在我省报名参加高考的随迁子女,其在我省参加中考,但高中阶段3年完整学籍所在地与父亲或母亲工作所在地为广东省内不同地市的予以认定。

  问:我省随迁子女2016年应如何报考?

  答:随迁子女在我省报名参加2016年普通高考,预报名时,先在网上报名系统上填写有关信息和《广东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高考报名资格审核表》。办理确认手续时,到各地市指定的报名点提交有关证明材料,由报名点初审合格后,上报县招生办,由县招生办分送有关职能部门进行审核。由于随迁子女报名证明材料较多,各地市的情况有所不同,各地市招生办将根据当地随迁子女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工作流程并向社会公布,考生可到所在地市招生办咨询办理流程,并按有关流程办理报名手续。

  问:随迁子女高考报考时,须携带哪些证明材料?

  答:随迁子女高考报考时,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父亲或母亲在我省具有合法稳定职业证明:包括《就业创业证》(或《广东省就业失业登记证》)、《劳动合同》、《工商企业登记证》、《土地承包合同》、《务农劳动合同》等其中一项有效证明材料。考生家长为企业退休人员的,提供退休前在广东省缴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及基本医疗保险累计满三年的证明。

  2.父亲或母亲在我省具有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包括房地产权证、购房合同、房屋征收(拆迁)补偿协议、合法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等其中一项有效证明材料。住所为农村自建房的,家长自有房的提供房屋产权证或土地使用权证;租赁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并都需提供按《广东省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的要求在当地派出所或乡镇、街道负责租赁房屋服务管理机构办理居住手续的证明材料。住所为单位宿舍的,提供证明材料,并提供按《广东省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的要求到当地派出所或乡镇、街道负责租赁房屋服务管理的机构办理居住手续的证明材料。

  3.提供父亲或母亲的《广东省居住证》(在深圳市报考的提供《深圳市居住证》),有效期截止至2016年8月31日,并已连续3年以上(含3年)。随迁子女父亲或母亲在2013年9月1日前已办理居住证,提供截止至2016年8月31日属于有效状态的居住证。

  4.提供父亲或母亲在我省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及基本医疗保险,截止至2016年8月31日缴费年限累计达到3年以上(含3年)的证明材料。

  5.提供随迁子女在我省参加中考并在我省具有高中阶段学校3年完整学籍的有关证明材料。

  具体证明材料要求,考生可到就读学校或所在地县(市、区)招生办咨询。

  问:不符合我省报考条件的随迁子女参加高考问题如何解决?

  答:不符合在我省参加高考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须回户籍所在地参加高考。为保障不符合在我省参加高考条件的随迁子女顺利参加高考,一方面我省将加强与考生流出地的协调配合,保障考生能够顺利回流出地参加高考;另一方面经考生户籍所在地省级招生办同意,也可在我省借考,但需回到户籍所在省(市、区)参加录取。实际上,近年来,省教育考试院积极为未能在我省参加高考的学生服务,每年都协调相关省招办为未能在我省报名的考生回原籍报名参加考试,今年仍将为考生提供这项服务,保障考生能够顺利回流出地参加高考。由于各省高考报名时间不同,不符合条件考生要及时了解户籍所在地高考工作相关安排,以便及时回去报名和做好备考工作。

  问:2016年就读普通高中的随迁子女可在我省参加高考后,对我省户籍考生的录取比例是否有影响?

  答:随迁子女在我省参加高考是积极稳妥、分步有序地进行的,2016年就读普通高中的随迁子女在我省参加高考,不会影响我省户籍考生的录取率。一是2016年报考的总人数预计不会超过2015年,2016年我省户籍考生会略有减少,因此,随迁子女在我省参加高考后,我省2016年高考规模不会超过2015年。二是为积极稳妥解决随迁子女在粤参加高考问题,我省根据随迁子女高考人数规模,采取了积极有力的措施,合理调配资源,通过积极争取外省院校多投放广东招生计划等措施,取得了较好的成效,近几年来,我省总体招生规模、招生录取率都得到逐步提高,尤其是2015年一本院校录取率还有较大提高,这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我省教育资源承载能力,为随迁子女在我省参加高考创造了条件。三是2016年我省会继续向教育部争取适当增加我省投放的招生计划数,进一步提高我省教育资源承载能力。教育部也明确要求部属重点院校在安排招生计划时向生源大省倾斜,适当向随迁子女较多的省份增加计划数。因此,2016年就读普通高中随迁子女在我省参加高考后,既能满足随迁子女升学考试需求,又能保障我省户籍考生高考录取比例不受影响。

  问:2016年随迁子女在我省参加高考报名工作的管理和资格审核方面有什么举措?

  答:为加强对随迁子女高考报名工作管理,更好地服务随迁子女考生报考,确保高考公平、公正,教育厅等有关部门联合发出的《关于做好2016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广东省参加高考有关工作的通知》和《2016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广东省参加高考报名资格审核工作指引》,采取了一系列有力举措,切实加强了随迁子女在我省参加高考报名工作管理和资格审核工作。一是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包括教育、发展改革委、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积极加强统筹协调,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举措,抓好工作落实,确保随迁子女在我省报名参加高考工作平稳顺利实施。二是加强资格审核。考生提交证明材料后,各地教育局、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将各负其责,对考生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核,防范资格造假。三是建立随迁子女报名资格信息公示制度,健全监督体系。经有关部门审核后的考生名单,将由学籍所在中学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并经审定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予办理报考手续。同时实行倒查追责。四是加大打击弄虚作假力度。对弄虚作假、骗取报名资格的考生将取消其当年在广东省高考报名、考试或录取资格,对参与作假的相关责任人、组织或参与组织考生资格身份造假的其他人员或非法中介机构,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将一查到底,坚决依法依规惩处,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因此。省考试院有关负责人提醒广东考生,在报考时,要根据《通知》的指引,按照各市公布的具体工作流程,依法依规办理有关证明材料,如居住证、纳税证明等,切勿被非法中介欺诈,避免上当受骗和耽误正常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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