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原则
1.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除内蒙古自治区、重庆市考生外),必须获得我校艺术类专业校考考试合格证和生源地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艺术类统考合格证。
2.全面考核,择优录取,文理兼收。考生体检合格,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将投档考生的高考实考成绩和艺术类专业校考成绩相加合成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文理科一起排队),并参考英语成绩择优录取。
综合成绩(不分文理)=高考实考成绩+专业考试成绩
3. 内蒙古自治区和重庆市考生必须达到本生源地划定的美术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线和相应录取批次控制分数线,我校将按照投档考生的高考实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文理科一起排队),并参考英语成绩择优录取。
4.本专业与国外高校联合培养项目较多,所以对于英语成绩有一定标准要求。英语成绩原则上要求在60分(150分制)或达到该科目总分的40%以上,其余单科成绩不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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