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原则
考生专业考试成绩达到自治区划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且体检合格,同时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自治区最低控制分数线,根据考生志愿,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 = 面试成绩×60% + 高考文化课成绩×4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注:具体录取办法按内蒙古民族大学2015年招生章程执行。
重点提示:招生对象为艺术类考生,凡符合内蒙古自治区2015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名,汉授艺术(文)考生可兼报普通文科,汉授艺术(理)考生可兼报普通理科,蒙授艺术(文)考生可兼报蒙授文科或普通文科,蒙授艺术(理)考生可兼报蒙授理科或普通理科。
特别说明:
内蒙古民族大学音乐表演 (空乘与礼仪、安检) 专业使用内蒙古自治区专业联考成绩,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赤峰市、呼伦贝尔市、兴安盟考生在内蒙古民族大学参加专业考试,其他盟市考生在内蒙古师范大学参加专业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