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5
留学人员随归子女考生登记表
单位: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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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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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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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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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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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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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中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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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国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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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国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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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情况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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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国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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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国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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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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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取得 的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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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取得的 学位或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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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情况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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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国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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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国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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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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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取得 的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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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取得的 学位或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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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本人简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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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 审核意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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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人社局 审核意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备注:此表一式三份,审核依据为自治区人民政府桂政发〔2005〕31号和自治区人事厅桂人函〔2006〕273号。其中两份交高考报名站,另一份由县、市人社局存档备案。本表可复印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