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大学音乐类专业(音乐表演、音乐学)录取规则:只招文科考生,使用河南省音乐类专业统考成绩。
1.音乐学专业,文化课成绩达到河南省文科二本分数线的70%,专业总分不低于140分,按省统考专业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音乐表演专业,文化课成绩达到河南省音乐类本科控制分数线,专业主科成绩不低于85分,按省统考专业主科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其中民族乐器不招古琴、葫芦丝、巴乌。
3.音乐表演(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招声乐、西洋乐器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河南省音乐类本科控制分数线,按省统考专业主科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4.当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5. 兼报专业采取志愿优先的录取原则,即各专业分别排队,优先录取一志愿考生,一志愿不满时再录取二志愿考生。